一、调剂规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2.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摘自《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专业名称相同)所属的一级学科间也可进行相互调剂。
三、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同一批次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如果申请调剂的生源充足,将进行差额复试,按专业调剂统考总计划的120%确定复试人数(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四、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照学院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本办法解释权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