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沈阳化工大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化大发〔2025〕1号)文件的要求,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博士导师丁茯等47位教师直接认定为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同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新增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和专家组评议,拟同意康海澜等8位新增选教师的专业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9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吴姗姗
联系电话:13889359203
邮箱:1213513231@qq.com
名单如下:
康海澜、张本贵、鄢冬茂、宗学军、李双明、张鑫、贾鑫、王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