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评优及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并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细则(试行)》。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及学院评优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共有47名研究生和2个班集体提出评优申请。
评审委员会逐一核实申请材料,分别计算出每名参评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得分,确定了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初评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评审委员会推荐研究生2502班、2503班参评先进班集体。
现将拟向研究生院上报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优秀研究生评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结果汇总表;
以上初评名单内同学提交相应加分项纸质版证明材料在学生寝室7舍102办公室公示。
凡对以上提出申请同学的相关材料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1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24-89388096,15040339998,130724136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