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经学生自愿申报,至有效申报时间,共收到申报材料12份,学院评委小组逐一核实申请材料,分别计算出每名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确定初评推荐名单。现将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
材化1801班 王 龙
高材1803班 吴家豪
省政府奖学金:
无非2001班 张云杰
高材2005班 张家强
无非1902班 孔 琳
材优1901班 鲍 锐
以上6名同学相应项纸质版证明材料在致本楼C座403办公室公示,凡对以上6名同学相关材料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电话:024-89388096、024-89383322、024-89385411
校学生帮扶与援助中心电话:024-8938188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