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评优及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并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细则(试行)》。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及评优细则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共有54名研究生提出申请,1个班集体申请。评审委员会逐一核实申请材料,分别计算出每名参评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得分,确定初评名单。推荐研究生2101班参评先进班集体。现将拟向研究生院上报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1:优秀研究生评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2: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结果汇总表;
以上35名同学相应加分项纸质版证明材料在致本楼B座210西办公室公示,凡对以上54名同学相关材料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公示时间为3天。
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24-89388096,
15040339998,13840599932,1874401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