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2023年辽宁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的通知》要求,我院推荐申报情况为:
申报“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为高材包装党支部,
申报“校园先锋示范岗(个人)”为于洋同志。
经党委会讨论,同意推荐。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反映。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024-89388092
联系人:张惠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